18、 尊重生命、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,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,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。(弗洛姆)
可以说,从某种程度上来讲,北大起诉邹是一大悲剧,是北大一贯不作为造成的。教育部门应该也应当追究北大失查、失控、失纠责任。这其中的道理也是够清清楚楚的,为啥至今没人过问呢?害了邹恒甫,究竟谁得了好处?这是谁希望看到的结果。难道这不令人心痛、令人心寒吗?让全国人民来看北大与新中国第一个哈佛经济学博士争斗,有这个必要吗?不觉得有人在发笑吗?这是知识界的精英在相互摧残呀!得了好处还卖乖的是谁?全世界都在笑话中国人!这时,北大的清白能心安理得吗?